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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消费者家装谨防四大猫腻
    每年5月至10月是家庭装修高峰期,针对近期家装投诉日渐增多的问题,8月11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13号消费提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家装中的4种猫腻。
    8月11日,同时从乌鲁木齐市12315指挥中心获悉,今年1月至8月,12315指挥中心接到有关装修投诉案例多达59起,而全疆有关装修的投诉也较为集中,家庭装修已成为目前消协接待的投诉热点。
    6月,经人介绍,曾女士将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交给一个装修队装修,据说装修质量好价钱也不高。可之后,装修师傅说约定中没防水这一项,要做需另行付费。曾女士还发现装修时所用的板材也与约定的牌子不符,可因为当初没写进合同,曾女士很难维权。
  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总结出家装市场存在的4大猫腻:1.“游击队”冒充“正规军”的现象普遍存在。有些人打着某装修公司的名义,谎称签订协议要收取费用,消费者日后出现问题找到该公司时,才知道此人根本不是该公司员工;2.低价签约,施工中途不断增资。部分装修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,吸引消费者上钩,而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要求,增加新的项目;3.合同不规范现象严重。不少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欠缺,在装修合同中将自身违约责任减到最小;4.材料、工艺以次充好,蒙混过关。
    针对家装中出现的种种陷阱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,家庭装修,消费者一定要到装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,认定其经营资格。拿到装饰公司的报价时,最好找专业人员把关,以防公司故意漏项。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,切记要求经营者提供材料质量合格证明,不要盲目听信经营者的降价宣传,选择国家认可的环保产品、名牌产品。装修前要签订装修合同,合同中必须详细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、完工日期及交款方式,支付每笔款项时应索取收款凭证,待最后结算时换取发票,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